| 律所简介 |
通商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六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上海、深圳、香港设有分所。
通商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丰富经历,使得通商在短时期内与美国、英国、香港、澳大利亚和西欧的许多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联系。通商的客户可以通过这种联系迅速获得第一流的国际化、专业化服务。
通商的律师均为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中青年专业律师,在金融、公司、投资、证券、税务、贸易、房地产、诉讼与仲裁等领域有着数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所有律师均毕业于国内一流的大学,绝大多数律师获得了法学硕士以上的学位。
通商在力求充分发挥每位律师专长的基础上,注重以整体的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竭诚满足客户的各种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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